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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配面谈权益入法 双方婚姻有不实之处国境线上止步(推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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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配面谈权益入法 双方婚姻有不实之处国境线上止步(推荐文章) 来源网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123/1363801.htm 记者马叔安/综合报导 关于大陆配偶在台湾的居留证,移民署依据《台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对申请来台团聚之大陸地区人民及其台湾配偶实施面(访)谈以及查访,如果有疑虑的话,会在对方入境后再进行二度访谈。而相关法规对面谈的流程、内容、与谈人的责任和受谈人的权利,也都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大陆地区人民申请进入台湾地区面谈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以下简称入出国及移民署)受理大陆地区人民申请进入台湾地区团聚、居留或定居案件时,应依本办法对申请人实施面谈。此外,申请人如有台湾地区配偶或亲属者;必要时,其台湾地区配偶或亲属亦应接受访谈。 《办法》规定,接受面谈者有数人时,应采隔离进行;非受面谈者,不得在场。实施面谈时,应由面谈人员当场制作面谈纪录,并全程录音;必要时,得全程录影。面谈纪录,应记载下列事项: 一、受面谈者姓名、年籍、住址或来台住址。 二、对于受面谈者之询问及其陈述。 三、面谈之年月日及处所。 此外,面谈纪录应当场由面谈人员或通译人员朗读,或交受面谈者阅览后,由受面谈者亲自签名。 《办法》规定,接受面谈的申请人,接受面(访)谈者为聋、哑或语言不通者,入出国及移民署于面(访)谈时,得用通译或以文字询问并命以文字陈述。而且申请人于接受面谈前,得以书面申请面谈辅佐人一人,并经入出国及移民署同意后,在场协助面谈进行。 《办法》对实施面谈的人员规定,由入出国及移民署指定人员担任,以二人一组为原则,应服仪整齐、态度恳切,不得施以强暴、胁迫、利诱、诈欺、疲劳询问或其他不正当之方法,当实施面谈人员发现有涉及犯罪嫌疑情事时,应依刑事诉讼法规定办理。 移民署指出,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大陆配偶入境时,夫妻分别于国境线接受面(访)谈,如发现仍有疑虑,无法及时查证,考量当事人权益,则同意先行入境,于入境后再进行「二度面谈」,惟如国境线上经面访谈后发现双方婚姻有不实之处,则大陆配偶不得入境必须返回大陆。 原文网址: 陆配面谈权益入法 双方婚姻有不实之处国境线上止步 https://www.ettoday.net...

陸配找工作

陸配找工作 大陆配偶只要处于 依亲居留阶段、长期居留阶段、定居阶段都可以参加工作。 本署为加强宣导雇主于雇用大陆、港澳及外籍配偶时、应审慎查对相关居留证件之「正本」,并在外籍配偶、大陆配偶及港澳配偶居留证上加注「持证人工作不须申请工作许可」字样。 「居留证加注记,免除新移民求职障碍」 发布机关:入出国事务组‧综合计画科 发布日期:2011/9/16 为加强照顾外籍与大陆配偶等新移民,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以下简称移民署),将于本(100)年9月16日起,在外籍配偶及大陆配偶的居留证上加注「持证人工作不须申请工作许可」字样,以保障他们在台的工作权利。 移民署表示,依「就业服务法」及「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等相关规定,在台取得居留证的外籍与大陆配偶,与一般之外籍人士不同,原本就不需申请许可即得在台工作;惟由于民众及雇主不甚了解相关规定,误认外籍与大陆配偶仍须申请许可后方能工作,致使外籍与大陆配偶在求职时,屡遭许多质疑与阻碍。 为加强照顾因婚姻来台的新移民,并让雇主安心雇用顺利工作,移民署自本年9月16日起,在为外籍配偶核发新的IC外侨居留证时,将于证件正面「居留事由栏」加注「持证人工作不须申请工作许可」之中文红色字样;至原已取得IC外侨居留证者,倘有需要加注上揭文字,则可向移民署各县市服务站提出申请换发。另在大陆配偶方面,移民署亦将于新核发的依亲居留证及长期居留证基资页「附记」栏,加注「持证人工作不须申请工作许可」红色中文字样;至已取得依亲居留证或长期居留证之大陆配偶,如仍需要注记相关文字,同样亦可至移民署各县市服务站,申请于其原有证上加盖文字章戳及校对章。 此外,移民署为配合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于本年8月18日修正发布「就业服务法施行细则」第9条之1,放宽对于特定依亲居留原因消失,但仍有继续居留必要之外籍配偶,无须申请许可亦得工作之规定,故移民署核发该等外籍配偶新的IC居留证时,亦将加注「持证人工作不须申请工作许可」字样,是以,已有居留证之该等外籍配偶,亦可一并向移民署各县市服务站申请换发注记相关文字之外侨居留证。 最后,移民署再次呼吁,原持有居留证且符合规定资格之外籍与大陆配偶,若有相关需求者,均可径向该署各县市服务站办理申请换发事宜,以确保自身权益,并请雇主配合支持雇用具资格之新住民。 所以如果大家有去找工作,对...

20年豆花名店惊传爆炸!女店员全身35%二度烧烫伤(推荐文章)

20年豆花名店惊传爆炸!女店员全身35%二度烧烫伤(推荐文章) EBC东森新闻 来源网址: https://tw.news.yahoo.com/20%E5%B9%B4%E8%B1%86%E8%8A%B1%E5%90%8D%E5%BA%97%E9%A9%9A% E5%82%B3%E7%88%86%E7%82%B8-%E5%A5%B3%E5%BA%97%E5%93%A1%E5%85%A8%E8%BA%AB35-% E4%BA%8C%E5%BA%A6%E7%87%92%E7%87%99%E5%82%B7-135000509.html 2019年2月22日 下午9:50 3 则留言 检视相片 新北市汐止忠孝东路上,经营20多年的豆花名店,是由广西来台的陆配开设,女店员22日上午在锅炉边煮食材,不慎起火爆炸,消防队及时赶来,火势马上扑灭,但女店员因此全身35%的2度烧烫伤,主要受伤部位都在上半身,经抢救后意识清楚,但目前无法说话,豆花名店火灾,恐怕暂时有段时间无法营业。 ▼20多年的豆花名店,在22日上午惊传爆炸。 (图/东森新闻) 检视相片 检视相片 豆花店爆炸火警,消防队接获通报,一度传出是气爆,用破坏工具撬开铁卷门,赶紧射水扑灭,进入烧焦的厨房勘查,发现疑似是女店员煮食材,不小心引发火势才会爆炸,女店员因此烧伤,紧急送医抢救。 厨房锅炉焦黑一片,地上还有两锅黄豆,厨房另一边,摆放瓦斯桶处也烧到一片漆黑,虽然火势扑灭迅速,店里都是烧焦味,吧台一片凌乱,爆炸起火的是新北市汐止一家豆花名店,邻居得知还赶来关心。 附近店家:「生意还不错啊,我也是听到才赶快回来的。」 新北市汐止崇德里长苏宏杰:「在经营的应该有3位员工吧,那都是陆配,那她们很积极在做这边的生意,口味都不错。」 ▼广西陆配开设的豆花名店,突然爆炸起火,幸好女店员经过抢救,没生命危险。 (图/东森新闻) 检视相片 广西陆配开设的豆花名店,突然爆炸起火,邻居意外,老板夫妻得知也从外地陆续赶回来,幸好女店员经过抢救,没生命危险。 新北市消防局第6大队组长吕秉儒:「现场的民众是表示,她早上的时候是在煮东西准备开业,那是否为使用火不慎,或是其它原因的话,可能还要火调来调查。 」 40岁的杨姓女店员,是老板夫妻亲戚,平常提早来店内备料,不...

海峡交流基金会

海峡交流基金会 (全称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简称海基会)是台湾办理海峡两岸交流所衍生的各项事务的民间组织,但因为其业务授权和指导机关为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实为一个半官方的机构。成立于1990年11月21日,1991年3月9日正式挂牌运行。于中国大陆和海基会的对口机构是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简称海协会)。 台湾于1987年11月2日开放民众赴中国大陆探亲,两岸民间交流日益频繁,也由此衍生出海上犯罪、偷渡走私、文书查(验)证、财产继承、婚姻关系、经贸纠纷等诸多问题。为解决上述因两岸民间交流而衍生之问题、并兼顾两岸情势,由行政院主持民间各界成立海基会,以协助政府处理与中国大陆相关的事务。 2012年4月9日起海基会本部搬到捷运大直站3号出口新大楼办公了,现在来说也不是什么新闻了,但怕还是很多人不知道,所以弄个帖子稍微整理一下 台北服务处 地址:10465台北市中山区北安路536号 文书验证:10465台北市中山区北安路536号 电话:02-2175-7000 传真:02-2175-7100 文书验证及法律服务专线:02-2533-5995、04-22548108、07-2135241~3 紧急服务专线:02-2533-9995 网址:http://www.sef.org.tw E-mail:service@sef.org.tw 办公时间:9:00AM 至 5:00PM 文书验证马上办收件时间:9:00AM 至 4:30PM 公车路线:自圆山捷运站搭乘208,287或红2公车至大直捷运站下车 捷运路线:自台北火车站搭乘南港线至忠孝复兴站,转搭木栅线至大直捷运站下车,自3号出口出站

长期居留

长期居留 长期居留是大陆配偶在未达到取得台湾身分证的资格之前的一个阶段,如果是大陆配偶,需要依亲居留四年后可以申请长期居留,长期居留满两年才可以申请台湾身份证并设籍。 大概来说大陆配偶拿到身份证的流程是 结婚团聚——》依亲居留——》长期居留——》定居 长期居留证是台湾移民署发放给在台依亲大陆居民的身份证件及旅行证件,在台湾作为主要有效证件使用,日常生活办理业务使用其中的“统一编号”作为证件号,出入台湾也是需要提供这个证件,证件本身存在有效期,现行第一次发放有效期为三年,但最久不超过《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效期前一个月,证件可在效期前三个月到移民署服务站进行延期作业。 长期居留是依亲居留的下一个阶段、大部分权益是没有什么差别,是只要拿台湾身份证必须经过的阶段,细微的地方会有一些差别,如在进入特殊行业、继承等方面,这部分可以参考论坛其他相关帖子。

依亲居留

依亲居留 依亲居留是大陆配偶在未达到取得台湾身分证的资格之前的一个阶段(注1),如果是大陆配偶,则只要和台湾居民在台湾登记结婚后(团聚阶段),再提交无犯罪记录公证及在台湾医院进行的健康体检后就可以到移民署的服务站申请,现行法令需要依亲居留满四年才可以申请长期居留(以依亲居留申请日(2004年3月1日前)或核发日(2004年3月2日后)、入境日起算满4年,且每年在台合法依亲居留期间逾183日,可申请长期居留。),长期居留满两年才可以申请台湾身份证并设籍。 大概来说大陆配偶拿到身份证的流程是 结婚团聚——》依亲居留——》长期居留——》定居 依亲居留证是台湾移民署发放给在台依亲大陆居民的身份证件及旅行证件,在台湾作为主要有效证件使用,日常生活办理业务以其中的“统一编号”作为证件号,出入台湾也需要提供这个证件,证件本身存在有效期,现行第一次发放有效期为一年,之后每次延期最久两年半,同时最久不超过《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效期前一个月,证件可在效期前三个月到移民署服务站进行延期作业。

什么是团聚

什么是团聚 团聚是大陆配偶在未达到取得台湾身分证的资格之前的一个阶段,如果是大陆配偶,结婚之后入境台湾到申请依亲居留之间的这段时间就是团聚阶段,现行法令规定只要在台湾结婚登记后持相关文件就能够直接申请依亲居留(早期有规定必须满2年才可,现在已经废除),依亲居留四年后能够申请长期居留,长期居留满两年才能够申请台湾身份证而且设籍。 大陆配偶拿到身份证的流程  结婚团聚——>依亲居留——>长期居留——>定居 团觉阶段大陆配偶持有的证件还是单张纸的入台证,团聚阶段很多东西是受限制的,比方团聚阶段是不能在台湾工作的,也不能参加职训局的课程而领生活津贴,不能考驾照等等,相信有很多都是,而依亲居留阶段限制就会少很多,最主要的,团聚阶段出入台湾相对居留阶段比较麻烦。

陆配申请定居流程

陆配申请定居流程 1. 拿长期居留证,大陆的通行证,大陆身份证,老公身份证(或户口簿),海基会验证后的出生公证书,到移民署申请。 (如果期间有离台超过三个月要附体检表和无犯罪证明), 2. 移民署的审核时间:大概一个月左右(每月的25号左右开会核批,下月初十号前会核准)。 3. 接到通知后到移民署领取定居通知单,前往配偶户籍所在地办理户籍登记,请领身份证和护照。 4. 身份证下来后可边等护照边订机票,护照英文名要和大陆的通行证英文名相同。 5. 出境时用台湾护照出境,抵达大陆入境时用大陆通行证。返台时,大陆出境一样用大陆通行证,台湾入境用台湾护照。 6. 返回大陆后,带大陆身份证,台湾身份证,大陆通行证和台湾的户籍滕本,到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机关领取户口注销通知单。 (大陆通行证会被临时收回) 7. 带户口注销通知单(两联:一联留派出所,一联派出所盖章后带回出入境大厅),大陆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 (大陆身份证会被收回),派出所会另外开立一张户口注销证明盖章带回。 8. 带领户口注销通知单和派出所开立盖章的证明去出入境大厅领回大陆通行证。 9. 带领派出所开立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出入境会留复印件),盖注销章的户口本和台湾身份证,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 10. 带海基会验证后的除籍公证书和大陆通行证前往移民署交件(大陆通行证会被移民署收回)。 11. 非常重要:大陆派出所开立的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一两份放在自己身上,有些地方公证处,办理公证的时候公证书内会没有附上,办理台胞证的时候要带去,旅行社只认这张,公证书没用。 12. 台胞证建议趁热打铁,早日办理早日安心! 13. 接下来就是台湾这边各种存褶,各种保险的资料变更…… 建议去办理的时候全部的证件都带在身上(包含结婚证)以防万一,每个地方要的证件都不太一样。